保护效果及保护范围考察
发布时间:
2023-06-14
矿井首次开采某个保护层或者保护层与被保护层的层间距、岩性及保护层开采厚度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时,应当对被保护层的保护效果及其有效保护范围进行实际考察。经保护效果考察有效的范围为无突出危险区。若经实际考察被保护层的 最大膨胀变形量大于 3‰,则检验和考察结果可适用于具有同一 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关系的其他区域。
矿井首次开采某个保护层或者保护层与被保护层的层间距、岩性及保护层开采厚度等发生了较大变化时,应当对被保护层的保护效果及其有效保护范围进行实际考察。经保护效果考察有效的范围为无突出危险区。若经实际考察被保护层的 最大膨胀变形量大于 3‰,则检验和考察结果可适用于具有同一 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关系的其他区域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必须对每个被保护工作面的保护效果进行检验:
(一)未实际考察保护效果和保护范围的;
(二)最大膨胀变形量未超过 3‰的;
(三)保护层的开采厚度小于等于 0.5m 的;
(四)上保护层与被保护突出煤层间距大于 50m 或者下保护层与被保护突出煤层间距大于 80m 的。 保护效果和保护范围考察结果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