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放瓦斯的原则、职责和具体要求


发布时间:

2023-10-07

排放瓦斯的原则、职责和具体要求

①原则: 撤人、 断电、 限量

②职责:⑴指挥的职责;⑵撤人的职责;⑶警戒有职责。

③基本要求:

a、排除独头巷道积聚的瓦斯,须先检查瓦斯浓度;送入有限的风量,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。

b、排放瓦斯时,应有瓦斯检查人员在独头巷道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,经常检查瓦斯浓度;

c、排放瓦斯时,严禁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;

d、排放瓦斯时,独头巷道的回风系统内,必须切断电源,撤出人员;还应有矿山救护队在现场值班;

e、排放瓦斯后,经检查证实,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%,氧气浓度不低于20%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.5%,且稳定30min后,瓦斯浓度没有变化,才可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。